在我印象中,酒吧之于西方,就如茶馆在中国,皆是透视人生、窥探社会的一扇窗口。它欢迎八方来客,所以具有公共场所的性质;三五友朋在此聚首,所以又有某种私密的味道。酒热耳酣之际,飞短流长的绯闻在此传播,野心勃勃的阴谋于此出笼,真话伪装成假话欣然道出,生活的苦楚汩汩涌流。而在《酒吧长谈》后极权主义的废墟年代,酒吧俨然是两个男人“十年身世各如萍,白首相逢泪满缨”的舞台,于平静的叙述表面下,掀起血雨腥风的历史涡流。巴尔加斯·略萨以一种劫后余生式的苍凉,讲述了1948-1956年奥德利亚军事独裁时期的秘鲁历史,而串起这段历史的,便是两个男人呈辐射状渐次展开的人生画卷。我想由小人物钩织大历史的创作手法并不鲜见,但历史文本的写作惯于挖掘历史内在动机驱策人物思与行的现实逻辑,而忽略人物本身的个体能动。略萨显然不满足于只将小人物当作大历史的注脚,因之,整部《酒吧长谈》便具有了某种颠覆性。它拒绝将人物和事件面具化、单一化,而是通过两个男人互相对质,进而引出各色人等的追忆、插叙、倒叙甚至时空转换,从不同的视角来检视社会和历史,于是,在消弭非黑即白的价值观的过程中,略萨所构筑的家国史便油然生出许多融入了不同人生体验的色彩。
比如年轻人出走家庭,确有很多故事可说,可是走出家门之后怎样,包括“激流三部曲”在内的诸多中国现代小说,要么语焉不详,要么轻描淡写,《酒吧长谈》可备一说:革命青年走出家门,很有可能变成不革命,非但不革命,还成了个打打酱油的窝囊废。深入社会各个阶层,有时需要接触肮脏旮旯的记者生涯,使得圣地亚哥生出天下乌鸦一般黑的感叹。因此他宁愿写写狂犬病也不愿知道换汤不换药的政局。不是装疯卖傻,也不是故作逍遥,更不是所谓“资产阶级的妥协性”,而是一种回天乏术的无力感,摧毁了这个青年的意志和决心。
再看另一位主人公安布罗修。他出身社会底层,干过各种龌龊的勾当,最好的光景也不过是充当反动政客贝尔穆德斯和大资本家费尔民(圣地亚哥的父亲)的爪牙和司机。他奴性毕露,却又耀武扬威,他参与镇压与之同一阶级的人的抗争,杀死与之一样受尽盘剥的歌女缪斯。那么,他真是人们通常所说的“人民群众中麻木不仁的典型”吗?让我们来看看:他是黑人,所以惧怕白人;他是穷人,所以惧怕富人;他是凶手,所以惧怕警察;他是直男,所以惧怕同志之爱……当一个人有这么多惧怕的时候,便很难产生一种做人的尊严,而当一个人只有靠着满手鲜血才能讨生活的时候,自由、正义、善良这些词汇便抽离所有的意义而变得虚空和无谓。
因为彼时的秘鲁,早已成了“一个手指一摁就会流脓的毒瘤”———总统、官僚、资本家看似掌控着他人的命运,可是在一个弱肉强食的社会,连他们都时时感受到生存的危机。政府更迭频繁,人民流离不断,不变的是这个体制的饕餮本性。不难看出,略萨以秘鲁这段特定历史折射整个国家史,又以秘鲁一国乱政折射拉美诸国乱政。圣地亚哥拒绝赴邻国留学,也不愿出走西方,正是看到了前者的饕餮共性,和西方(特别是美国)在拉美乱政幕后所扮演的角色。
但现实绝不是你想躲就能躲掉的东西。圣地亚哥自我放逐,到头来只能发现父亲的可怕秘密。安布罗修夹起尾巴做人,却连自己所爱的女人都无法保护。他们看似两极的人生恰好在这个点上达到契合:就如圣地亚哥所言,“同我身上发生的一切事一样,说来不是我做事,而是事做我”,“事做我”的人生状态伴随着每个人。
这正是《酒吧长谈》中骇人的一面。不管是恶的矜持,或是善的脆弱,皆在历史的车轮前撞得粉身碎骨。然而人性的可贵,就在于那种逆流而上、向着善之微光奋力一搏的精神。圣地亚哥得知了父亲的罪恶,反而心生同情与哀怜,他在物质与精神层面与家庭彻底决裂之后,却在人性上完成了回归。这是儿子对父亲的爱吗?是,又不尽然,因为这更是一个饱尝了艰辛与苦恼的灵魂的痛苦吁求。安布罗修直呼费尔民是混蛋,却处处庇护包容,这是奴隶对饲主的愚忠吗?不,这更是一个弱者对于强者的怜悯,他未必知道“人道”却实践了人道的意义。
这样的人性之光虽然扭曲,却不失为黑暗中那点飘摇却暖人心窝的烛光,其纠结与彷徨,又颇具古典悲剧的深刻与力度。而人性的复杂与丰满,更是与整部小说的多声部叙述、时空交错、数线并置的写法完美融合。“人”不再是一个简单的符号和标签,而是不同人眼中具有别样意义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