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各级干部不时见诸报端。四川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福惠案例被不少网友作为典型评论解析,因为她从营业员到教育局长,一手执掌一座拥有19万学生、1.38万教师的教育江山,不少网友提出疑问:一个纯纯的教育“小白”,竟然成了一个大市的教育掌门人、万千师生和家庭的教育父母官、国家科教兴国战略的基层推动者,她能胜任吗?
其实这并非孤例,多年以来,跨界任用的行业行政主官已属多数,渐成常态。我们的问题是,教育真的可以这样“随意跨界”吗?当然,多岗位锻炼不是问题,问题在于这样安排干部是否尊重教育规律?因为教育是一门科学,来不得半点虚假。
纵观古今,人们一致认为,教育领袖需深谙教和育的规律,用前教育部发言人王旭明的话说“教育局长需要懂教育”。一般地讲,跨界任用不是问题,但对专业性较强的教科文卫等行业来说,如此任用干部,似乎失去了对专业的敬畏、对权力的警惕。李福惠案例再次凸显一个严肃的话题---选任干部不能随意而为,而应该在推荐考察的基础上,注重识别与判断,做到知人善任,把合适的人安排到合适的岗位。
对行政干部来讲,首先应该懂得行政管理,会管人,因为管住人才有可能管住事,但仅此还不够。
有些专业性较强的系统行业(含事业单位)如教科文卫等,做一把手,不仅要会行政管理,还要同时具备专业背景,要懂行,这样才能既管住人,又能做好事,才能提高宏观管理的准确性,提高管理效能。
只顾行政管理,不懂业务,这样的一把手仅起拍板把向作用,业务管理缺少针对性,管理效果就会大打折扣,同时会被系统内专业人员看不起。
只懂专业,不善行政管理也不行,协调不力,拿不出管理招数,管不住人,也就管不住事,同样没有管理效果。
因此,专业性较强的系统行业的主管部门一把手,最好安排有专业背景的、同时擅长行政管理的干部担任。
实际上,对一把手来说,擅长组织协调,善于管人更重要。这就不得不提到一个更加尖锐的话题---是不是当干部搞管理的料。
人的能力结构千差万别,适合的岗位因人而异。师范毕业的人不一定适合当老师,医学院毕业的人不一定能当个好大夫,这是不争的事实。对专业技术人员来说,是不是当老师的料,当大夫的料,应是第一位的素质要求。同样道理,当干部的首要能力要求是管理素质,有的人就是搞管理的料,无论放在哪里、什么岗位,都能游刃有余、驾轻就熟。而有的人放在管理岗位上,真就干不好管理工作,这也是事实。这说明人的智力类型、能力结构是不同的,是有差别的,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当干部。
行政系统,争取一个(副)科级干部岗位并不难。但仔细观察,不少干部并不适合当干部搞管理,因为他/她没有起码的组织协调能力,缺乏组织人管理人的素质,拿不出具体的管理措施。这样的人,先天不具备当干部的能力,结果偏偏当上了干部,能干好吗?事实证明还真干不好管理工作。
因此,识别判断一个人能不能当个好干部,首先要考察其是否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有无切实可行的管理招数;其次看其是否具备一定的专业背景。经过若干个岗位的历练洗礼,大浪淘沙,才能遴选出真正当好干部的管理者。要知道管理同样是一门学问,行政干部都是全才,放在哪个行业、哪个岗位都能干好,这种认识肯定是不对的!
而现实是,没有哪个官员、哪一级组织如此用心细心地追踪考察某位干部人选,基本是出于人情、私利及平衡心理用人,现在选人的程序基本被省略了,完全由上一级主官说了算,这不能不让人忧虑与质疑干部选任的公平性、客观性。
放眼望去,整个社会上行政与行业干部成堆,有几个合格的?有几个优秀的?又有多少不能胜任的?没人观察与统计。在上一级主官和组织看来,岗位上有人不缺人就可以了,或者认为自己选任的所有干部都能干好,对下一级干部没有推荐挑选、没有全面考察。干部履职后,上一级组织没有跟踪监管与考核,即使有此程序也只是形式与过场,更没有识别与判断。像李福惠这样随意安排的行业主管不在少数,他们干不好、出问题也就不足为奇了。
实践与现实告诫我们,上一级主官和组织应该本着对事业、对干部负责的指导思想,采取切实措施与程序,从干部推荐选拔,到考察识别,再到公示任命,整个程序与流程应严谨细致,审慎把关。在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的同时,重点考察干部人选的能力结构、管理素质、专业背景、工作经历、工作实效以及性格气质,广泛听取评价与意见,公平客观地审视、判断该干部人选适合什么岗位,是否应该提拔重用,尤其要重视专业性很强的教科文卫等系统的干部选任,在行政管理水平同等的前提下,确保专业对口,落实“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做到知人善任,以利系统行业的长足进步。所有干部都能人尽其才,奋发努力,砥砺前行,区域整体工作一定会蓬勃发展、景象繁荣!
同理,系统行业内部事业单位(如教育系统的中小学幼儿园)中层以上干部的选任,也要延续这一程序。应该注重从系统行业内部选拔任用单位一把手,在专业对口的前提下,重点识别判断一把手人选的行政管理能力。中层干部的选任还要考虑职数不宜超标,单位一把手不能全权任用中层干部,应把拟用干部人选报给系统行业主管部门(如教育局),由主管部门考察斟酌,行文公布。这是基本的组织程序,各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都要切实遵循。